高處作業“四必須十不準”事故防范措施
(一)“四必須”
1.高處作業安全設施必須到位:有洞必有蓋、有邊必有欄、洞邊無蓋無欄必有網、電梯口必有門聯鎖。
2.高處作業必須持證上崗:高架車駕駛人員、腳手架搭拆人員等必須持有高處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。
3.高處作業必須正確穿戴安全帶等個體防護用品。
4.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,熟知崗位風險及管控措施。
(二)“十不準”
1.不準在高處上下垂直空間同時交叉作業。
2.不準隨意攀爬腳手架和設備登高。
3.不準使用汽車吊(斗臂車)懸掛吊籃上人作業。
4.不準使用非載人機械(叉車、鏟車等)載人從事高處作業。
5.不準用背對直梯方式上下直梯(應面對直梯三點著力)。
6.不準在高處作業中用拋擲方式傳遞物件。
7.不準將身體靠在臨時扶手或欄桿上。
8.不準使用有斷裂、腐蝕和嚴重損壞的欄桿、網片。
9.不準有高血壓等職業禁忌癥者從事高處作業。
10.不準在大風等惡劣天氣從事高處作業。